2015-03-04
一名企图冒用他人身份证登机的男子,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乘机时被查获,最终其不仅未能乘机,并被处以5天拘留的行政处罚。
3月3日上午7时许,欲乘坐南航班机由武汉飞往深圳的许某(23岁,湖北省黄梅县人),本想冒用其哥哥身份证通过安检登机,被机场安检人员当场识破,后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民警对其检查过程中发现,许某随身携带多张身份证件和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深入调查后得知,许某在外务工期间长期冒用其哥哥的身份证件和身份信息。机场公安局航站楼派出所根据其违法事实,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了5日的处罚。
机场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乘机出行要带好有效证件,不要持假证或冒名登机。乘机可携带的有效证件包括:国内大陆地区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军队职工证、学员证、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官证,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凭学生证、户口簿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等。
而对于出现过期或遗失身份证的旅客,只要能提供自己身份证明的相关信息,如:户口本、驾驶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者通过提供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查询到的遗失信息证明等,机场公安局候机楼派出所即可为旅客办理《临时身份证明》,该证明可用于乘坐当日当班民航班机使用。对持变造证件、伪造证件、冒用他人证件或涂改证件的旅客,根据相关法律,机场将不予放行登机,并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因此,希望广大公民要提高法律意识。(作者:曾酌)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