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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周边禁止放飞孔明灯、无人机等升空物体
通讯员郭明成报道:近期民航发生多起孔明灯、无人机等升空物体影响飞行安全的事件。襄阳市作为孔明灯故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元宵佳节临近,市民放飞孔明灯、无人机无疑成为机场安全运行的一个安全隐患。
《湖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禁止放飞影响民用航空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升放风筝、孔明灯等物体。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焰火或放飞影响飞行的升空物体,情节严重的,将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消除放飞“孔明灯、无人机”带来的隐患,襄阳机场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国家及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不在襄阳机场净空保护区(距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各20公里),特别是双沟镇辖区、高新区车城大道以东区域和东津新城,放飞孔明灯、无人机、风筝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升空物体,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机场净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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