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5
各地方政府、各会员单位:
机场是城市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在打造综合交通引领城市功能提升、搭建临空平台吸引高端产业集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被誉为“区域经济增长引擎”。《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3号)明确规定民用机场是公共基础设施,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对民用机场实施监督管理,并鼓励、支持机场发展提高其管理水平,这对机场的建设、运营、管理、改革、发展等方面至关重要。依据《条例》,全国不少省、市已出台了地方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或办法,对机场周边土地统一规划使用、机场净空管理、机场授权执法、空防安全责任落实等做了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由于《条例》针对地方政府仅就机场的监督管理做了原则性规定,各地方政府实施过程中差异较大,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为进一步落实《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深刻理解地方政府对机场管理主体责任的要求,促进机场良性可持续发展,中国民用机场协会拟于2018年4月16日~4月20日与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北京)联合举办“落实机场管理主体责任,促进机场建设与发展高级研讨班”。期间,将组织前往北京新机场进行参观调研。据此,希望各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为提升培训实效性,本次培训邀请相关机场与所属地方政府分管机场部门领导共同参加,请参加培训机场向所在地方政府主管机场部门(领导)转交本培训通知,由机场统一收集报名信息,
并请于2018年4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jcxhpxbm@163.com。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内容(具体安排见附件1)
1.中国民航“十三五”发展规划
2.《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解读
3.机场投资政策、财政补贴政策解读
4.临空经济区建设与土地开发研究
5.通用机场建设与通航产业发展
6.地方政府有关机场管理的立法实践
7.相关培训内容研讨交流
8.现场学习:北京新机场参观交流
请参训人员就上述主题,准备相关问题或案例参与研讨交流。并请将相关书面材料于2018年4月3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jcxhpxbm@163.com。由机场协会及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共同筛选后作为研讨交流材料。
二、培训对象
地方政府分管领导、业务主管
机场高层管理人员
三、培训师资
由行业主管部门领导、民航业内专家及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专兼职教师,采用课堂教学、案例分析、专题研讨等方式授课。
四、培训时间
1.报到时间:2017年4月16日(周一)全天报到。
2.培训时间:2018年4月17日(周二)~4月20日(周五)。
五、报到及培训地点
1.报到地点: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民航国际会议中心D座。
2.培训地点: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东路3号)。
乘车路线:首都机场可乘坐机场大巴14号线(望京线),终点站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下车即到。运营时间:首班车7:30,末班车21:00,发车间隔30分钟。
六、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培训费:4800元/人。
付款方式:(培训费提前汇入指定账号,食宿费现场结算)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四元桥支行
账号:0200 0805 0902 6401 168
户名: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电汇请注明“落实机场管理主体责任班”。
本次培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据此,请有意参加培训人员最晚于2018年4月5日前,以邮件形式联系协会秘书处报名。请详细填写附件:培训报名表的相关信息。名额表之外的单位报名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机场协会相关信息:
机场协会官网:www.chinaairports.org.cn
报名邮箱:jcxhpxbm@163.com
机场协会秘书处联系人:
唐猛:13621032874 ;010-64736616。
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联系人:
林霞:18810276280 ;010-58250675。
附件1:《落实机场管理主体责任,促进机场建设与发展高级研讨班》课程安排。
附件2:《落实机场管理主体责任,促进机场建设与发展高级研讨班》培训班名额表。
附件3:《落实机场管理主体责任,促进机场建设与发展高级研讨班》培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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