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4
根据《中国民用机场协会章程》及《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会费管理规定》,为体现会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经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现就调整会员会费缴纳标准做以下说明:
序号 | 会员类别 | 适用范围 | 会费缴纳标准 |
1 | 机场会员 | 按照《章程》规定入会的各会员机场 | 民航局公布的上一年旅客吞吐量数据,按每10万旅客吞吐量缴纳1000元人民币计算。10万吞吐量以下不缴纳会费。 |
2 | 通用机场 | 按照《章程》规定入会的各会员机场 | 5年内不缴费 |
3 | 机场工程建设类、机场专用设备生产、检测机构 | 按照《章程》规定入会的相关单位 | 5万 |
4 | 科研院校 | 按照《章程》规定入会的相关单位 | 2万 |
5 | 其它相关单位 | 按照《章程》规定入会的相关单位 | 3万元 |
调整后的信息如下: | |||
理事单位 | 省会机场、年旅客吞吐量2000万以上的机场、中小机场代表 | 民航局公布的上一年旅客吞吐量数据,按每10万旅客吞吐量缴纳1000元人民币计算。10万吞吐量以下不缴纳会费。 | |
央企代表 | 8万 | ||
相关企业单位代表 | 5万 | ||
科研院校 | 3万 |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