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3
记者从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了解到,黑龙江省呈报的《新建黑龙江省绥芬河民用机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获得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复,同意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函[2015]12号《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的批复》包括:“同意新建黑龙江绥芬河民用机场。机场性质为国内支线机场。”
批复还包括“本期工程规模为:飞行区按4C标准设计,新建一条长2500米的跑道;航站区按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45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600吨的目标设计,新建航站楼4500平方米、站坪机位4个;配套建设空管、供电、供水、供油、消防救援等辅助生产设施。”“项目总投资9.44亿元。”“该机场建成后,由地方经营管理,民航局实行行业管理。”
绥芬河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接壤,年进出境游客近百万人次,民贸市场年交易额超百亿元,是国务院批复的中国首个卢布使用试点市。统计数字显示,中国对俄经贸第一大省黑龙江的80%对俄进出口货运总量,即是经由有着“百年口岸”之称的绥芬河通过。(作者:仇建 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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