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2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机场协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对《民用机场可视化大数据建设规范》等18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
请标准编制单位按时填写《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团体标准起草工作计划书》(附件19),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4月7日前提交至机场协会标准管理部备案。
邮箱:CCAABZGLB@126.com;
联系人:赵文瑞;
联系电话:010-64392466。
此通知。
附件:
1.《民用机场可视化大数据建设规范》立项批复
2.《运输机场停机位公务机适用性标准》立项批复
3.《民用机场专用设备识别代号》立项批复
4.《民用机场物联网标识应用分类与编码》立项批复
5.《城市直升机起降点分类建设管理指南》立项批复
6.《民用机场车载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发射机规范》立项批复
7.《通用机场各岗位人员资质及培训规范》立项批复
8.《运输机场沥青道面雾封层技术指南》立项批复
9.《民用机场无纸化设备运行管理指南》立项批复
10.《运输机场空侧捷运系统运营服务指南》立项批复
11.《民用机场道面结构性能智能评价与数字化管理规范》立项批复
12.《民用机场特种车辆虚拟现实培训技术规范》立项批复
13.《民用机场飞行区电动车辆及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信息传输规范》立项批复
14.《运输机场水性环氧灌注技术指南》立项批复
15.《飞机发动机尾流防护特种设备技术指南》立项批复
16.《民用机场卓越服务指南》立项批复
17.《民用机场病媒有害生物防制服务管理规范》立项批复
18.《民用机场航站楼内绿植、花卉养护规范》立项批复
19.《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团体标准起草工作计划书》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
2022年3月31日
关于《民用机场可视化大数据建设规范》等18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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