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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申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引领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9-03-15

各会员单位:

 根据民航局《关于申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领基金项目的通知》(局发明电《2019》520号)精神,协会已完成了与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领基金管理机构的对接。为更好地服务会员单位,做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领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员单位有融资需求的应按“通知”要求,向机场协会申报,由机场协会统一注册对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领基金管理机构。

 二、 申报单位应注明单位的全称、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机场协会将按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领基金管理机构发给协会项目收集模板,发送到申报单位联系人的邮箱里。

 机场协会联系人:宋永鑫  ;联系电话:010-64706636;

 电子邮箱:ccaacontact@163.com

 三、申报的会员单位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 符合商务部等部门制定的《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列明的重点领域;

 (二) 符合商务部等部门制定的《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列明的重点领域;

 (三) 商务部等部门文件中明确的服务贸易发展的其他重点领域。

 (四)除上述之外,申报单位还必须符合在服务出口收入不低于总收入的10%的要求。

 四、 协会收到会员单位申报申请后,将对接推荐纳入项目库,经服贸基金管理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调查、分析、筛选、评估后,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决策。

 五、机场协会加强与服贸基金管理机构的沟通,积极做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领基金促进工作。根据服贸基金管理机构审批结果,通知申报单位并报民航局法规司备案。


下载:关于对申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引领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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