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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定价目录出炉 4项民航运输服务列入清单

2015-10-23

  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4项民航运输服务被列入目录清单,在2016年1月1日后仍将由中央定价。4项民航运输服务包括:民航国内航线及国际航线国内段旅客票价率,目录明确该价格将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垄断环节服务收费,民航飞行校验服务收费,民航空管服务收费,这3项服务收费项目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定价。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备受关注的民航国内航线及国际航线国内段的旅客票价率,虽列为中央定价,但也体现了灵活性,目录明确该项定价不适用于竞争性领域。

 

截至目前,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由市场来形成,但在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价格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新的《中央定价目录》大幅度缩减了定价范围,由以前的13种类减少到7种类,定价具体项目由以前的约100种减少为20种,约减少了80%,最大幅度进行了精简。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表示,对于保留的不到3%的极少数的定价品种,政府制定价格也要尽可能适应市场变化,尽量少定具体价格,尽可能制定一些办法和规则,给予经营者一定的自主权。在定价程序上,要让公众更多参与,不断完善合法性审查和专家论证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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