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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地面特种车辆“油改电”试点工作启动

2015-03-11

    3月10日,民航局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之一——机场地面特种车辆“油改电”专项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作为首批“油改电”试点的北京首都机场、成都双流机场、昆明长水机场、长沙黄花机场、哈尔滨太平机场、厦门高崎机场的特种车辆将逐步更替为电能驱动车辆,这6家机场年旅客吞吐量均超过1000万。民航也由此成为全国率先在全行业范围内统一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的行业。
    目前,全民航机场范围内运行的各类地面特种车辆、设备总量超过1.8万台,并随着行业的发展逐年递增,消耗的柴汽油在机场总能耗中的占比约为13%,成为民航业能耗与地面排放的重要源头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 2014年,民航局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启动实施“油改电”项目,拟通过将机场区域内运行的特种车辆和专用设备由传统化石能源驱动改造或替换为电能等清洁能源驱动,促进机场节能降耗,提升机场区域空气质量。
    民航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油改电”项目将按照“个别试点—总结规律—制定标准—出台政策—全面推广”的总体工作思路,妥善处理好安全、环境、服务三者的关系,注重规划和总体方案制定,跟踪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处理好存量与增量、眼前和长远的关系,鼓励项目实施单位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政策,科学有序地推动“油改电”项目开展。
    此次启动的试点工作是整个专项工作至关重要的初始环节。试点工作为期3年,目标是推动完成一批机场“油改电”项目,并研究出台相关标准、运行规范和配套政策。目前,各试点单位已成立“油改电”联合工作组,统一研究制定“油改电”项目总体规划,逐步购置、改装电能驱动地面特种车辆和购置、建设充电设施设备。
    民航“油改电”项目中的“特种车辆”,主要指在机场内运行的牵引车、客梯车、机场摆渡车、引导车、行李传送车、升降平台车、行李拖车头、叉车和贵宾车等适合实施“油改电”的车辆、设备。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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